Posted by: readandeat on: 五月 14, 2008
以前不知是否瘋了,跑去D-Mop買了一對三吋半高的高跟鞋。每次穿上都不能走太久,後來才知道那種鞋只是模特兒用來拍照的,根本不是給人穿的。看見有些女藝人穿著高跟鞋耍雜技,我更加要寫個「服」字。
後來那雙高跟鞋不穿了,又不想扔掉。問父親可否拿回鄉下給表妹。父親說:「你想她腳跛?」
現在,雖然我有幾對高跟鞋,但是不常穿──就算穿了,回到公司,也喜歡把高跟鞋脫了,放在辦公桌下。
因為我不想我的腳變成這樣。
也不想變成這樣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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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discontinued New Balance 991 and the New Balance 992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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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: readandeat on: 五月 14, 2008
試想想,你每天除了睡覺外,一雙腳都是踏在地上。
一對舒適的鞋是很重要的。
花點錢買一對穿得舒服的鞋是值得的。
穿鞋是很個人的事,所以鞋子不能與別人交換穿著。
我很喜歡這牌子的運動鞋。
991更是這牌子的皇牌。有人說:穿過這鞋,你不會看上其他的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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