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小時候的志願,說出來大家可能有點不相信──漫畫家。其實說是「家」是有點誇張,總之是畫漫畫為生的人。
小時候常看漫畫的我,從幼稚園開始就不斷執筆亂畫。家中大廳四面白雪雪的牆壁,有兩面被我畫花了。那時候看見鄰居畫的公仔,質素之差,令我更相信自己有畫漫畫的天份。我曾想過投稿,或者讀完書(那時以為讀完中學就叫讀完書)就去畫漫畫。
最後,當然沒投稿,也沒有當漫畫師。因為我試過自己構思故事,再畫出來,自己用釘書機把作品釘起來,原來不點也不容易的。
很多年後,結了婚。我相約多年不見的小學同學出來飯敍。對方送我一個完全不起眼的首飾盒,還叫我馬上打開它。
我揭開盒子,裡面有一張摺疊得很整齊的白紙。打開白紙,上面竟然是我五年級時畫給對方的一張漫畫。我們的眼睛在那一剎那一同的笑了。
我已多年沒執筆了,現在再拿起筆,恐怕也畫不出當年的水準了。
周日名采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