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份彙整六月 2010

遺囑

遺囑,乃中國人一大禁忌。除了富貴人家,我沒有聽過什麼香港人生前會立遺囑的。

因為立遺囑一事,我對美國的文化又多一點理解。

在美國,一個人死後,如果生前沒有立下合法(有法律約束力,甲和乙私下寫紙仔那種不算)的遺囑,那麼這人死後的所有財產將被充公。假如你身無一文,又無親友,人死如燈滅,那就不用擔心財產被充公的問題。

就算你的財產沒有被充公,如果沒有交代由誰料理身後事,死後就一定很蕭條。以前有一位鄰居去世了,整個房子的東西被人丟進垃圾車,傢具、畫、書,一件不留。我相信他沒有親友,身後事無人打點,就像餐廳某張餐桌,有人用膳完後,侍應將殘羹扔掉,隨手一抺,就像從沒有人坐過一樣。

立遺囑的不一定是富人,普通人也可以,只要找一名熟悉遺產法的律師。

律師會問你五個問題:

  1. 你想要怎麼樣的葬禮?土葬、火葬?要不要什麼宗教儀式?要什麼墓地?別以為骨灰可以隨地亂撒,原來美國法律規定,骨灰只能撒入公海或你擁有的土地上,撒入河中也是犯法的。
  2. 你想死在哪裡?如果你可以選擇的話,你想死在醫院還是在家中?原來有些人不想死在冷冰冰的醫院。我說親人可以到醫院,怎料律師打趣說:醫院有探病時間規定。
  3. 如果你有意外變成了植物人,你會考慮插維生器嗎?如果要插,要插多久?這個大家要說清楚,至少減少拔掉維生器的人的犯罪感。
  4. 你死後有沒有什麼物品要交給特別的人的?死後要捐器官嗎?
  5. 最重要的是,死了財產會歸誰?

我們的要求很簡單,不用十五分鐘就講完了。我還笑著問律師:我們這單生意是否談得快到破了紀錄?

註:我不是死到臨頭,大家不用擔心。

兩周一聚(41)之夢想之旅

「兩周一聚」由Michelle發起,這個網上約會的構思自零八年十月搞的一次網上「秋天派對」後成立,定期約會的意念則來自法博格 “Rédac’ du Mois” 。

每期題目由第一個報名者來決定,求互動及參與。每月十五及三十日出稿,求日子好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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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槪是十年前吧,一位七十五歲的美國人,拿著皮鞭,開始其獨自一人的環球之旅。他應該還到過香港,我是在報紙上看到報道才知道有這號人物的。

我不想等到七十五歲才成行,如果要去環遊世界,我想退休後就起行。我不會使皮鞭,只會踏單車,如果那時單車仍未成古董的話,我希望可以踏著單車環遊世界。

踏單車有一個好處,行裝簡單,那時候只需要一個相機和可以記錄旅程的工具,現在是筆記簿,屆時可能是更微型的電腦。如果那時連相機也嫌笨重,我會用筆畫下所見所聞。去旅行,用腳走,用眼看,用心感受,就很足夠了。

至於單車技術,這個對我來說根本不成問題。相信到時我應該寶刀未老。

要達成這個夢想之旅,首要條件是要健康,所以我很注重保養身體,這副機器如果壞了,就什麼夢想也不要談了。

本期參加者有:

Randomcoil

南杏

Mandy

Wordy

Vince

Just Little Something

老子

Wiwiana

木棉

milkycandy

vic

lomichee

B.M.

Maple

夢想之旅全集,可看這裡

是否華倫比提

一家人去美式茶餐廳 (diner)吃午餐。

走道斜對面一位銀髮族阿嬸跟侍應在談電影。講到一套經典電影,阿嬸忘了主角是誰。侍應當然也答不上嘴。

老公忽然轉過頭說:「是否華倫比提(Warren Beatty)呀?」

阿嬸開心到暈,不斷道謝。

日行一善,其實很容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