織東西有一個階段一定要經過:拆。
本來想用存貨的線織兩頂帽子,配好了顏色,才發覺粗幼有點不對,線材的粗度幼了一點。
其中有一頂,勉強織了十行,效果不理想,想像織出來的帽子不會好看的,正思量是否要拆掉。
另一頂是間色圖案,原以為十拿九穩,誰知要求的線材要更粗一點,硬著頭皮織了四十行,還差二十一行就可完工。因為線不夠粗,間色的效果有點鬆弛,針腳不夠緊密,圖案出不了來。
結果,兩頂帽子都被我拆了。
雖然有點浪費,但總比織完後,越看越討厭要好。有經驗的編織作者就說:不滿意,一定要拆。打工也一樣,不喜歡這份工的話,不要長嗟短嘆,快炒老板魷魚;談情也一樣,不對路就快快走人,不要拖泥帶水。






我又係諗緊拆唔拆。 織緊頂帽子, 有7個麻花, 快要完工, 才發現有兩個中間有些織錯, 正諗緊好冇拆咗再織(大約20圈左右)。其實外人應該睇唔出, 不過好似唔完美!
同意,有時錯了一針,織的時候唔覺眼,當織到好長時,發覺好碍眼,總是要拆了才舒服的.
菲妮媽:
如果不影響外觀,只有你才知道錯在何處,可以考慮不拆的。我這個是有點不好看,過不了自己一關,一定要拆。
Emily:
如果人家不會發覺的,可以考慮不拆的。但是如果太明顯,則不拆不可了。
我最終拆咗, 過不了自己, 望今晚可以完工, 織別的!
菲妮媽:
我今晚也要想想用什麼線材和顏色,有時幾傷腦筋的。昨晚弄傷了右手食指,織東西時有點麻煩。